公司注冊
一、登記事項:設立登記、變更登記、注銷登記
(一)字號名稱
(二)經營者姓名和住所
(三)從業人數
(四)資金數額
(五)組成形式
(六)經營范圍
(七)經營方式
(八)經營場所
二、登記依據:
《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》、《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、《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》
三、登記條件
設立登記: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、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,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,依法經核準登記后為個體工商戶。
四、登記程序及期限
(一) 設立登記程序:工商行政管理所,在受理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申請,查驗有關證明,準予填寫申請登記表后,應將有關文件報送縣局、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核(實行委托登記的由工商所審核)。 縣局、 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應當在受理申請登記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。核準登記的,發給營業執照;不予登記的,書面通知申請人;
(二)變更登記程序:個體工商戶改變字號名稱、經營者住所、組成形式、經營范圍、經營方式、經營場所等項內容,以及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改變家庭經營者姓名時,應當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。未經批準,不得擅自改變。
(三)注銷登記程序:個體工商戶歇業時,應當辦理注銷手續,繳銷營業執照。自行停業超過六個月的,由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營業執照。
五、提交的申請材料目錄:
(一)設立登記應提交的申請材料:
(1)申請人簽署的《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》;
(2)申請人身份證明;
(3)經營場所證明;
(4)國家法律、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。
(二)變更登記應提交的申請材料:
1、字號名稱
(1)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;
(2)營業執照正副本;
(3)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。
2、經營場所
(1)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;
(2)新的經營場所證明;
(3)營業執照正副本。
3、經營范圍
(1)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;
(2)營業執照正副本;
(3)增加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規、國務院決定必須報經批準的項目的,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。
4、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改變經營者時,應當重新申請登記。
(三)注銷登記應提交的申請材料:
1、申請人簽署的《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申請書》;
2、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;
3、國家法律、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應提交文件材料目錄及相關說明
一、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應提交文件材料目錄
1、申請人簽署的《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》;
2、申請人身份證明;
3、經營場所證明;
4、國家法律、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
二、說明
1、申請人是指擬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。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,應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。
2、申請人提交的文件、證明應當是原件,不能提交原件的,其復制件應當由登記機關核對。
3、申請人應當使用鋼筆、毛筆認真填寫表格或簽字。
4、申請人身份證明是指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。
5、經營場所證明:申請人自有經營場所的,應提交房管部門出具的產權證明;租用他人的場所,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房管部門的產權證明,以上沒有房管部門產權證明的,提交其他產權證明。在農村、沒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的,可提交村委會出具的證明。
6、申請人在填寫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中“組成形式”欄時,選擇個人經營的,在“個人經營”一欄內劃“√”。選擇家庭經營的,家庭成員應當在“家庭經營”一欄內簽字。
7、申請書中“住所”是指申請人的現住址。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中“住所”、“經營場所”欄時,應填寫所在市、縣、鄉(鎮)及村、街道門牌號碼。
8、領取執照人為申請人。
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應提交文件材料目錄及相關說明
一、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應提交文件材料目錄
1、申請人簽署的《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2、申請經營場所變更的,應當提交新經營場所證明;
3、國家法律、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
二、說明
1、申請人是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。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,應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。
2、申請人提交的文件、證明應當是原件,不能提交原件的,其復制件應當由登記機關核對。
3、申請人應當使用鋼筆、毛筆認真填寫表格或簽字。
4、個體工商戶的組成形式是家庭經營的,方可申請變更經營者姓名。新經營者應為個體工商戶的家庭成員。申請變更經營者的,應提交新經營者的照片和身份證明。
5、申請變更組成形式的,應當提交家庭成員的確認文件。
6、經營場所證明:申請人自有經營場所的,應提交房管部門出具的產權證明;租用他人的場所,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房管部門的產權證明。在農村,沒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的,可提交村委會出具的證明。
7、申請變更的登記事項涉及到營業執照內容的,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正、副本。
8、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時,只填寫登記事項變更的欄目,登記事項未變的不填。
9、申請人申請變更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,應在申請書的相應欄目填寫新住所或者經營場所所在市、縣、鄉(鎮)及村、街道門牌號碼。
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應提交文件材料目錄及相關說明
一、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應提交文件材料目錄
1、申請人簽署的《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申請書
2、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;
3、國家法律、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二、說明
1、申請人是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。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,應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。
2、申請人提交的文件、證明應當是原件,不能提交原件的,其復制件應當出登記機關核對。
3、申請人應當使用鋼筆認真填寫表格或簽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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